申訴專員公署年結 房屋署最多人投訴
發布時間: 2018/07/17 17:28
最後更新: 2018/07/17 17:43
申訴專員公署今日發表年報,指上年度已完成的主動調查、調解個案及涉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,均創歷年新高;最多人投訴的政府部門為房屋署,其次為食環署及地政總署,而懲教署及選舉事務署則首次列入十大投訴個案部門。
公署於17/18年度完成12項主動調查,是歷年最高,包括食環署對進口蔬果安全的監控制度、社福署對精神問題人士及其家人的支援服務等。公署一共接獲逾1.1萬宗查詢、以及約4800宗投訴,比前一個年度輕微下跌。
在已完成的4770宗投訴個案中,約35%涉及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出錯;而在以查訊、調解方式處理的2724宗投訴個案中,房屋署是最多人投訴的部門,達432宗,其次為食環署及地政總署,分別為323宗及213宗。選舉事務署及懲教署亦首次進入十大被投訴部門,分別為第7位及第9位。
助理申訴專員馬啟濃解釋,較多投訴個案的部門多接觸前線服務;房屋署常見個案包括公屋噪音、申請上樓時間長等,食環署則如投訴冷氣機漏水、食肆阻街及食物安全等。
他認為,因過去一年是選舉年,亦發生遺失電腦事件,增加市民對選擇事務署投訴;而懲教署投訴個案增加則與公署增加視察環境、宣傳,以及愈來愈多人知悉投訴渠道有關,形容是好現象。
公署亦以調解方式處理237宗投訴個案,比去年增近80%,最多涉及的機構依次是房屋署、康文署及食環署。大部分成功調解的個案涉及有關部門或公營機構延誤、沒有採取行動,其次是出錯、意見或決定錯誤,以及監管不力。每宗個案平均處理時間為15.7天,當中86.5%個案於1個月內完成;最長處理個案約2個多月。
另外,申訴專員公署接獲91宗涉及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,同創歷年新高,在已處理的75宗個案中,逾4成(33宗)發現政府或機構失當,常見情況是無理拒絕市民索取資料要求。
副申訴專員蘇錦成稱,部分拒絕要求的理由未夠充份,比如以內部資料、第三者資料等,又或是超出時限提供資料,沒有提供上訴渠道。
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,公署於調解個案上取得重大成果,主動調查個案亦穩步上升,有助避免問題重複出現。不過,有關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有增加趨勢,反映部分部門或機構不願提供資料,或是對《公開資料守則》的精神及原則欠全面了解。
至於去年12月生效的《道歉條例》,至今有190宗個案的被投訴部門或機構向投訴人致歉,大多經公署介入。